施工期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森林植被,还应在施工时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抓好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使用当地活立木作为燃料,以防止发生滥砍乱伐。
(2)对施工表土进行集中堆存,施工完毕后用于站区绿化,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不能采用外来物种。
(3)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的集电线路施工区(电缆沟、塔基等)、变电站场地区域及场内道路边坡及施工场地区进行“恢复性”种植,促进自然恢复。
(4)对光伏方阵空地和未利用地等不扰动区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太阳能电池板等设备安装控制在扰动范围内,禁止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
(5)对光伏方阵空地和未利用地等不扰动区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太阳能电池板等设备安装控制在扰动范围内,禁止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
(6)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施工人员注意生产和生活用火安全,以免引发火灾,从而造成重大生态损失。
(7)严格执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保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和植物措施。
(8)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通过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警告牌等,禁止猎杀野生动物,并通过对违法活动进行举报奖励的措施以制止偷猎活动。
(9)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林政监督管理人员,依法和依据本报告表的要求对施工中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10)加强施工噪声管理,避免在晨昏野生动物(特别是鸟类)活动频繁阶段运行高噪声设备。
(11)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结束后临建设施要及时进行拆除、清理以及生态恢复。
(1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持续跟踪和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向工保护和管理要求,同时还应采取如下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
①建设单位在下一阶段施工设计中,进一步优化临近生态保护红线的用地范围,尽量远离沿线生态保护红线区。
②临近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施工区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临时堆土及时回填,控制其堆存规模及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临时施工道路的开辟并控制新开道路宽度,减少新增临时占地。
③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项目区域并按要求处置。
④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⑤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生物多样性。
⑥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生态环境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生态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2、大气防护措施
(1)配置1辆洒水车,在施工场地安排施工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施工土方开挖、搬运,应避免在大风天气时进行。
(2)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升压站施工时,临老山村一侧进行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
(3)粉细散装材料,应尽量采取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防尘网遮盖。
(4)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砂石、水泥等散体材料洒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输车辆经过村庄路段应减速行驶,并安排专人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维护清扫、洒水降尘。
(5)出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6)临时表土堆场设置临时拦挡,并采用土工布遮盖,表土装卸作业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
(7)本工程建设施工应由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的实施和监督。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程、生态环境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
(8)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对施工期间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3、废水处置措施
(1)项目在规划设计时,光伏方阵布设等建设内容已对河道管护范围进行避让,并远离河道,减轻对河水生态环境安全造成影响。
(2)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
(3)集电线路跨越河段设计均采用架空方式通过,并在距离河道较近的塔基施工区设置拦挡设施,防止物料等进入河道,最大程度的减少施工对河流岸线、水体的扰动影响。
(4)为避免挖方弃土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
(5)在升压站施工场地区设置1座3m3的沉淀池,用于处理施工养护废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和场地洒水降尘。
(6)施工营地附近分别设旱厕一座,粪尿污水进入旱厕,旱厕定期清掏,全部用于周边农用施肥,不外排。
(7)施工期间应按照水保要求优先完成场区内排水沟和沉砂池,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为排出场内汇水,升压站场区、临时施工场地、道路工程区均应修建浆砌石排水沟,末端接场内道路排水体系;临时施工场地四周布置临时排水沟,末端各设置临时沉砂池;道路工程区布设排水沟,末端设沉砂池,雨水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接入周围箐沟。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下游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4、噪声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施工区外围设置临时隔声屏,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2)运输材料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在休息时间通过周围村庄,较少对运输沿线村庄的影响。
(3)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4)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
(5)距离居民点较近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在村民外出劳作时施工。加强与附近村民沟通联系,禁止午休时间施工,尽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应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置。
(2)项目内产生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和倾倒,项目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在场地区回填利用。
(3)项目设置临时表土堆场,堆存的剥离表土,用于后期项目区内的绿化覆土。
(4)施工营地区设置若干垃圾收集桶,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经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
(5)光伏组件、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设备零件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可以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运营期措施:
1、运营期生态环境
(1)本项目的光伏支架采用单列柱支架方案,组件最小离地高度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为光伏电池板下农作物和低矮林木种植保留合理的空间。
(2)实施林光互补和农光互补措施,利用光伏电池板支架下部空间进行农作物、低矮草本、灌木等植物的种植,应选种光照需求量不高,喜阴、耐寒且容易成活的当地乡土物种。
(3)在植被恢复当年及以后两年,对植被恢复区进行抚育管理,包括补植等措施,还要保护好恢复区域,不受恶劣自然条件的危害和人为因素的破坏。
2、运营期废气
(1)升压站厨房设置抽油烟机,油烟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小型标准排放限值。
(2)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均设置为地埋式,减少异味的产生。
(3)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减少因生活垃圾腐烂而产生的异味影响周围环境。
3、运营期废水
(1)升压站内设置雨污分流系统。
(2)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的绿化用水,不外排。
(3)项目办公生活区附近设置1个容积为1m3的隔油池和1个1m3的化粪池预处理设施,并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拟采用mbr处理工艺。同时设置1座8m3的储水池,用于暂存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的尾水。项目厨房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其它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排入储水池内,非雨天回用于场内及周边绿化,不外排。
4、运营期噪声
(1)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
(2)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分散合理布置,箱式变压器设置于箱式变压器房内进行隔声;逆变器属于电子器件装置,在其说明书中有详细安装使用环境的要求,并且严格按照逆变器说明书进行安装。同时在逆变器与地面之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能有效地隔断振动传递防止噪声辐射。
(3)升压站主变压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外围应设置围墙进行隔声。
(4)加强项目内的绿化,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还能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
5、运营期电磁环境
(1)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要求,变电站围墙外延伸3米所形成的区域为安全防护距离,项目升压站应严格按照《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要求进行保护。
(2)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
本工程220kv升压站工程为新建工程,因此,在后续设计中尽量将主变压器布置在升压站的中间位置,尽量远离围墙。升压站设备的金属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和接头等。设计时,应考虑确定合理的外形和尺寸,避免存在尖角和凸出物。
(3)控制绝缘与表面放电
使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4)减少因接触不良或表面锈蚀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在安装高压设备时,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加弹簧垫后,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以减少因接触不良引起火花放电。
(5)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应设置相应的警告牌。升压站四周应修建围墙,禁止在升压站防护区内建设、搭建民房。
6、运营期固废
(1)项目升压站区设置一间29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检修或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采用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油和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2013年第36号)要求执行。
(2)不得随意堆放处置,暂存于临时暂存点,临时暂存点应做一般防渗、防水处理,存有一定数量后统一做返厂回收处理。
(3)升压站、架空集电线路检修产生的废旧电气元件,由建设单位回收后外售废品回收机构。
(4)办公生活区设置若干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员工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本项目220kv升压站90mva主变压器油箱存油量约为13.75t,变压器油密度为0.9×103kg/m3,即本项目主变压器存油量为15.28m3,项目应在升压站主变器基础下设置油坑,油坑通过排油管与事故油池连接,同时升压站处应设置1个16m3的事故油池,在发生主变压器泄漏绝缘油事故时,泄漏绝缘油流入主变下的油坑,并通过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应采取防渗措施。
(2)本项目箱式变压器油箱存油量为2.3t,变压器油密度为0.9×103kg/m3,即箱变存油体积为2.56m3。鉴于箱式变压器布置较为分散,各箱式变压器之间距离较远,因此项目应在每箱式变压器下方分别设置1座3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应采取防渗措施。
(3)设置具有三防措施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地面及墙面采用防水混凝土结构,并涂刷环氧树脂漆进行防渗,废油用油桶盛装,在危废暂存间内四周设置截油沟、集油井,危废暂存间设置门锁及危险废物的标示牌,禁止将矿物油放置于室外,危废暂存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2013年第36号)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建设。
(4)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各风险单元(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设计应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19)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升压站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5)在项目区配备适量的空油桶、消防沙、吸油棉、铲子等环境应急物资及消防栓、消防服、灭火器、火警报警装置等消防应急设备。
(6)在项目内设置醒目的杜绝明火、禁止吸烟等标志、标语,禁止火源进入项目内。
(7)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合法处置,严禁私自处置,做好危险废物转移的申请、检查和档案管理工作。
(8)加强对项目风险源的日常管理和检查,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
(9)项目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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