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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2号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广大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实施办法》(云人社发〔2016〕350号),现将我市查处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序号 |
违法主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情况 |
1 |
郴州韵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431003MA4RLBL236 |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飞天山镇和平村和平组 |
杨韵南 |
拖欠29名农民工工资44.996万元。 |
2022年1月24日,包工头舒某向富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称郴州韵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云南湾田集团兴路煤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37人62.896万元。经核实,郴州韵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拖欠29名农民工工资44.996万元(舒某及其管理人员黄某因提供造假花名册,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立案查处)。 2022年2月15日,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郴州韵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该公司逾期未改正。 2022年3月1日,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郴州韵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2年3月25日,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郴州韵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2022年4月7日,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郴州韵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郴州韵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天内足额支付被拖欠的工资,但该公司拒不支付。 2022年4月25日,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送富源县公安局,富源县公安局已受理并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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