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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人力资源局、地方事务局,市人社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曲靖高级技工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经局党组同意,现将《bt365彩票官方app_365bet官网欧洲_365bet娱乐场手机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bt365彩票官方app_365bet官网欧洲_365bet娱乐场手机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6日
bt365彩票官方app_365bet官网欧洲_365bet娱乐场手机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项防控措施,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决定成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荀建所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明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于红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淑风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跃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飞 党组成员、副局长
申 帆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周 锟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
王加成 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单祖伦 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李建军 机关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雷永明 四级调研员
吴仕懿 四级调研员
许太学 四级调研员
成 员:阚绍登 规划发展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
张建华 政策法规与信访科科长
刘莲珍 基金和财务管理科科长
冯灿莽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科长
唐开英 农民工工作科科长
孙 涯 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范立青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
方丽琴 考核奖惩培训科科长
邱曙光 劳动关系科科长
何建陶 工资福利科科长
赵衍研 养老保险科科长
尹 元 工伤保险科科长
雷琼英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科长
邹体海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科长
陈开军 信息科科长
王 琳 综合档案科科长
李 宁 人事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
陈清贫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蒋海鹰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
吕庆武 考试中心主任
王莉仙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段 罡 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明生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单祖伦同志担任,联络员由李粉华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指示精神及部署要求,统筹协调全市人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有关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落实防控措施;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参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会议,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督促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及时反馈信息;完成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职责分工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疫情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从7个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要求,主动作为、密切协作、履职尽责、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公共就业服务方面疫情防控工作
1.全面排查bt365彩票官方app_365bet官网欧洲_365bet娱乐场手机版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特别是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地区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信息互通和联系跟踪工作。
2.加强监测,建立从疫情地区返乡农民工群体信息日通报制度,每天按时采集并指导汇总分析全市情况,及时向省人社厅和市防控指挥部及卫生健康部门通报信息动态。
3.全面统筹和安排全市现场招聘活动,疫情未解除期间,暂缓组织现场招聘活动、暂缓推进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暂缓开展大规模集中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对确定停办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及时将线下活动转向线上,加强网络招聘岗位收集和信息推送,采取视频招聘、远程面试等形式。招聘活动作出调整或取消的,要多渠道提前发布相关信息,引导企业和劳动者有序招聘求职,多种渠道满足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需要。
4.将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节后新招员工较多的企业作为防控重点对象,指导企业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持工作场所和住所的良好通风,做好消毒工作。紧盯节后集中求职、集中招工的重点时段,密切跟踪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影响,持续跟进企业招用工状况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
5.精准掌握全市返乡农民工,特别是贫困劳动力的数量、地域分布和个人信息等具体情况,研究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应对预案,要针对不同人群,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积极做好复杂形势下的稳就业工作。
牵头单位: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农民工工作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信息科、市人才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信息中心
(二)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保障工作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牵头单位:工伤保险科、市社保中心
(三)做好人员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社保经办、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人才人事服务、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信访等窗口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安全管理,推行不见面服务,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给窗口经办服务人员配备必须防护设备,科学安排业务办理流程,避免出现人员密集办理业务情况。对于必须组织的考试等人员密集型活动,要主动与省人社厅和市防疫部门协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疫情。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和信访科、市社保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试中心
(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工作
1.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2.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4.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劳动关系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配合单位:工资福利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政策法规和信访科
(五)做好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1.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力量开展防控,依法依规有序管控,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人,通过与卫生健康、教体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指导市内技工院校做好防控工作。
2.技工院校要做好假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学校延期开学要求,不得组织学生提前返校,严禁举办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加大校园卫生整治力度,加强学生健康教育,积极参与联防联控。
3.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指导,对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全面暂停聚集性线下培训活动,对已批准的开班计划,可通过网络培训等方式开展线上授课。
牵头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
配合单位:曲靖高级技工学校、陆良县技工学校
(六)做好人社政策支持工作
落实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政策,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提供人社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工资福利科、考核奖惩培训科
配合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
(七)做好局机关科学防护工作
加大对办公区域清洁消毒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个人及家属子女防护意识,密切关注干部职工及家属子女健康,落实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防范和监管措施,全面加强预防工作。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职尽责,结合本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地细化工作措施,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预案到位、力量到位、保障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既要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主动协调衔接,加强人社系统内部协作及与卫生健康、交通、防疫等部门的配合,推动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
(三)严格信息发布。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舆情监控处置,对涉及人社工作领域的舆情要第一时间上报,要规范信息发布,未经同意,严禁擅自对外发布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信息。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相关责任人员要随叫随到,保持临战状态,随时做好应对紧急情况、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要密切关注社会动向,及时搜集、充分预测因疫情而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各牵头部门,不能各行其是,必须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行动。需要下发通知,组织活动,尤其是涉及全市人社系统展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方案等,须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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