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森防指专项整治督查反馈会议精神,巩固拓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加强常态化治理,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和森林草原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高位推动、末端发力、群防群治、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层层签订“一项承诺书”。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统筹推进包保片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推动落实火灾风险分区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监测等工作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定期分析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任务承诺书》(附件1)要求,层层签订承诺书,切实做到任务真认领、责任真落实。
二、落细落严“三张清单”。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务必高度重视,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按照“三张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要求,层层压紧压实,传导至基层,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一是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行“一对一”领导包保责任清单制。州、市、县(区)、乡(镇)、村(组)要进一步梳理责任区域,健全责任名单,按照《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清单》(附件2)的要求,完善责任清单签订工作,确保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干部责任全覆盖、区域全覆盖。二是各州市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云森防指办函〔2021〕7 号)要求,对照《云南省各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清单》(附件3)继续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同时,督促县(区)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形成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清单。三是按照建立健全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森防指督查清单制度的要求(附件4),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督查机制,不定期对各责任包保领导和责任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
三、精准运用“两书一函”。建立“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制度,充分运用“两书一函”督促党政领导干部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
约谈通知书:对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力,责任区内火灾多发频发或者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瞒报、谎报火灾信息,故意隐匿、隐瞒、毁灭、伪造证据材料或者拒不提供、配合证据调取工作,火案查处不力、对火灾责任人追责问责不到位,以及存在其他需要约谈情形的,由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发出约谈通知书进行约谈,并责令有关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检查。(附件5)
整改通知书:对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存在突出火灾风险隐患问题,防灭火措施存在明显漏洞或者短板,责任区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迟报或者漏报火灾信息,以及存在其他需要整改情形的,由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工作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后抓好整改落实。(附件6)
提醒敦促函:对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及时,存在一定火灾风险隐患问题,防灭火措施或者管理工作不完善,以及存在其他需要提醒敦促情形的,由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发出提醒敦促函,督促有关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抓好工作落实。(附件7)
附件: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