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社机关党委始终把加强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党建工作要求和“两级”责任清单,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向纵深发展。
坚持强基铸魂抓根本。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县供销社党组与12家基层企业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签订24份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引导大家增强大局意识,践行服务“三农”的初心使命,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农资农技服务活动,解决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强队伍。先后组织开展四次专题警示教育,观看了《清风云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通过领学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通报近年供销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陆良近期出现的酒驾违纪违法案例等,为全体参会人员上好深刻的警示教育课,对全县供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意见和要求,推动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牢记初心使命,履职尽责,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各基层社、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均签订了《坚决拒绝酒后驾车承诺书》,共签订承诺书334份。县社监事会到各基层社、公司开展了多次随机抽查检查,均未发现酒驾醉驾行为发生,全系统干部职工共同营造了遵纪守法的工作氛围。
坚持制度管人转作风。制定下发《中共陆良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陆良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陆良县供销社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陆良县供销社机关工作规则》。对公文、固定资产、保密、安全、财务支出、车辆使用、上下班迟到早退作出相应制度规定,对酒驾、交通肇事、赌博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作出处理规定,一旦发现干部职工违纪违法等现象,一律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杜绝超标准接待、同城吃请、中午饮酒、公车私用等不良现象,使机关运行更加规范,运行费用进一步降低。
坚持正风肃纪严整治。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每逢节假日下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知,坚持节前教育提醒,常态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值班带班、是否违规公务接待、是否参与赌博等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小、落地生根,建塑“实事求是、勇于担当、清正廉洁、团结和谐”优良作风。
(县供销社 杨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