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结合省(市)委、省(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决策部署和《法治曲靖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全面推进曲靖交通运输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及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为主线,以持续提高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为重点,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十四五”时期交通运输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完善和落实普法责任制。
二、主要目标
曲靖交通运输系统用五年时间实现依法治理水平显着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着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着增强。交通运输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达到新水平,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着改善。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普法工作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行业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干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加大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力度,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在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中融入宪法元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中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全系统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倡导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全媒体、案例开展宣传,进行以案释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制度
注重《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宣传,教育全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将党内法规制度学习与党风廉政建设、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相结合,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制度列入全系统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扞卫者。讲好红色法治故事,教育感化干部职工。
(五)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和行业部门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与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国家基本法律,加强“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涉及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学习宣贯。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外国制裁法、数据安全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活力和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交通运输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深入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加强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全系统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六)深入宣传与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宣传环境保护法和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加快推进互联互通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围绕优化生态空间、加强生态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等方面,努力扩大环境容量,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生态环境发展规划,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和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8个标志性战役”的目标;围绕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宣传与绿色生产和消费、绿色生活、节能减排降碳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宣传与节约能源、土地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民生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
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深入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大力宣传“十四五”期间支持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的法律法规。以定点帮扶为契机,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助推美丽家园、绿色家园、幸福乐园建设。围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和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宣传民法典中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污染防治的相关条款,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主要对象
(一)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
落实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相关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二)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教育引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加大对全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力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和所属事业单位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完善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督促考核,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全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三)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以深化“四基四化”建设为载体,加强基本功建设。巩固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适应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形势和需要,深入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和执法程序规定的法治学习培训,特别是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建设、基层执法场所建设,培树执法为民理念,着力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基本功。把“以案释理”作为每名一线执法者的基本技能要求,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结合案情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把普法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各级交通运输系统党委(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开展集中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普法宣传。按照培训规划、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时任务,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行政执法相关法律,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每名执法人员每年参加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不少于60学时。
(四)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制定并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把执法过程和矛盾纠纷化解过程变成提升当事人法治素养的过程,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增强公共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在全行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风尚。把提升全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行业规约、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诚信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车、船、机、路、港、站”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设施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因地制宜开展常态化公益普法宣传。
深化“法律进企业”,建立完善并落实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合规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企业将合规管理融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防范重大法律风险。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和诚信建设,推动企业积极承担法治宣传的社会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交通运输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健全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
(二)完善制度建设
完善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法律人才在普法中的作用。严格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以典型案例促知法用法。
(三)落实经费保障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规定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强规范和管理,确保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从人员配备数量、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向一线倾斜、向基层下沉。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落实情况作为“八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
(四)丰富内容形式
各单位、各部门要构建交通运输普法宣传产品供给新模式,提高普法精确性,打造普法精品内容。探索和推行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新手段、新方法。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宣传,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行政复议、信访举报投诉等纠纷解决过程中,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依法维权、充分表达诉求,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利用交通运输法规查询系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增强参与者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音视频普法内容制作,扩大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推动法治文化与交通运输行业文化融合发展,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五)强化指导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每年年底要报告本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普法日常指导工作,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制度创新。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要通过多种督查方式,对重点地区、重要部门以及重要活动、重要事项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检查结果运用,发现、推荐和宣传一批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