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以及中组部等18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云南省民政厅等19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bt365彩票官方app_365bet官网欧洲_365bet娱乐场手机版民政领域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2024年)》等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满足居民需求、加强基层治理、推动社区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保障。建立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以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为依托,以社会慈善资源为助推的新型社区治理机制。支持建立乡镇(街道)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设立社区基金等协作载体。推动基层治理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加强党对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带领群众坚定不移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城乡社区建设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治理导向,明确目标。以培育社区居民为抓手,推动社区多元治理主体参与党群服务、社区特殊人群管理、社区综合治理和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探索多元共治,增强党群凝聚力,创建文明和谐社区。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把社区居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重要标准,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搭建基层服务平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力量,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源、创新更好的服务方式,解决社区治理中的难题,造福社区居民群众。
——坚持多方联动,协调发展。健全社会参与机制,融合各种社会资源与社会力量。基层党委政府、村(社区)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驻地企事业单位、党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区居民等各类社会力量紧密联合,人人参与、人人行动、人人共享,共同推动社区善治,共同服务居民群众。
(三)总体目标
通过推进“五社联动”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我市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增强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政府购买“五社联动”服务试点工作覆盖10个县(市、区);全市137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常态化运行;每个城乡社区均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服务;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得到发展壮大,各类社区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化、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社工+志愿者”联动模式得到普遍推广,居民自治水平有效提升;社会慈善资源成为推动城乡社区服务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助推力量;“五社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在推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明显,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项目。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五社”要素建设
1.坚持党建引领,有效发挥社区“平台”作用。社区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统筹“五社”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引导社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社区居委会依托社区资源,为推进“五社联动”、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提供便利条件。整合、开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统筹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社区志愿服务站、公益慈善设施建设。着眼社区居民需求,引导社会工作者统筹设计“微治理”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志愿者广泛参与。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创新社区治理。市、区(县)两级民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公益创投、建立社区基金等方式,扶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盘活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引导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服务,解决社区居民“急难愁盼”问题,探索建立“社区吹哨,社会组织、社工集合”的社区治理模式,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治共享的生动局面。
2.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有效发挥“载体”作用。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为民服务类、促进和谐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教育类、专业社工类社会组织。市、区(县)两级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作用,结合实际设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专项资金,依托社会力量建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指导乡镇(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加快发展培育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居民互助类、志愿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鼓励成立乡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并发挥作用,扩大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社区治理。社区社会组织积极推荐骨干人才作为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收集、反映居民诉求,共同解决社区问题。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社会慈善力量为社区社会组织专业赋能、积极助力。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开展志愿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增强社区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向上向善、孝老爱亲、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互助的良好社区氛围。
3.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队伍,有效发挥“支撑”作用。市、区(县)民政部门依托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社会工作服务站督导(指导)中心等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采取专业培训、社会实践、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引导社区工作者树立“助人自助”社会工作理念,鼓励社会工作者参加职业水平考试。市、区(县)两级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库,探索建立社工“领军人才”选拔制度,落实社区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制度。扩大专业社工在社区工作人员中的占比,优先选聘具有社工资质的人员在街道、社区任职,鼓励具有社工资质的人员参与选举进入“两委”班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一定工作年限、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社工。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对接社区和居民需求,实施“五社联动”服务项目。发挥社会工作者在“五社联动”中的驱动增能作用,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掘培养社区志愿者骨干,链接整合社会慈善资源,推动形成社区治理合力。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建设,全面推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加强社区公益慈善项目策划,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力争到2025年,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800人以上,社会工作人才突破10000人。
4.扎实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发展,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成为社区志愿者,并积极配合社会工作者开展特色服务。发挥社会工作者专业引领作用,培育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提升社区志愿者服务能力,加强联动协作,共同开展服务,帮助社区居民解决问题、提升福祉。引导社区志愿者骨干、下沉党员干部代表、驻社区党政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牵头成立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结合居民需求,设计社区志愿服务项目,招募有相关服务意愿及兴趣特长的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和社区志愿服务站,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等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志愿服务规范管理,促进志愿服务供需对接,重点为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关爱服务,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全面推进志愿服务积分激励机制建设,引导更多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
5.积极开发利用社会慈善资源,激发社区治理内生动能。鼓励社区“两委”联合社区共建单位、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大力弘扬慈善文化,营造“慈善人人可为”的良好氛围。引导社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筹集社区慈善资金,探索建立社区基金,实施“微项目”,促进“微治理”。鼓励慈善组织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和群众需求,设计社区公益慈善项目,资助社工机构、社区社会组织实施项目,提高慈善服务水平,扩大慈善效应。支持慈善组织、社工机构、社区社会组织加强协作,整合各方资源,实现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公益慈善和社工类服务机构,举办社区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创建公益慈善品牌。
(二)健全“五社联动”运行机制
1.建立党建引领机制。按照社会组织登记同步采集党员信息、同步组建社会组织党组织、同步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入《章程》“三个同步”原则,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力度,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确保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融入社区治理。推行社会组织党员管理层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把党的领导嵌入到社会组织服务群众的全过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中贯彻党的主张、传递党的声音、凝集社区居民。
2.依托基层组织建设载体,建立资源整合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作用,利用“社区吹哨、党员报到”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社区“大党委”和下沉党员干部作用,优化整合盘活社区资源,为“五社联动”提供资源保障。各地利用现有社区公共设施,整合各类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建立和完善覆盖全体居民、功能完善、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平台。坚持开放办平台、开门搞服务,更好地发挥社会工作服务站(室)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作用,拓展社会组织孵化职能,强化社会工作服务功能。
3.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建立项目运作机制。加快建立健全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规范“五社联动”社区治理与服务项目的管理机制,对项目发布、评审、实施、督导、评估等流程进行完善。围绕居民需求开发设计社会服务项目,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保障、项目化运作为纽带、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资助为补充的联动途径。按照民生优先、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一老一小”、社会救助对象、“三留守人员”等群体服务和社区治理等内容,结合乡镇(街道)、村(社区)社工站(室)运作,组织实施一批“五社联动”试点项目。县(市、区)民政部门统筹协调本级财政资金、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及社会资金对“五社联动”工作推进予以保障。
4.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一是持续开展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者岗位,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和购买职业社工岗位相结合,实现“专业人干专业事”。二是鼓励有条件的专业社工进入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等组织中发挥专业作用。三是强化激励保障措施,结合各地实际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设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优评先和奖补机制。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民政部门要将“五社联动”工作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创新工作理念,打破各自为政的传统局面,增强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建立完善“五社联动”统筹协调机制,实现基本社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相关业务统筹谋划、项目整合推进,形成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强化“五社联动”工作监督指导,市、区(县)两级要成立“五社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专班),全面落实包保责任,紧盯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合理调度配置资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强部门间协同推进,注重条块联动,整合资金、资源,将适合社会组织承接的服务事项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接。
(三)实行多元投入。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将购买服务资金纳入部门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及社会救助购买服务资金。根据《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20〕32号)要求,各县(市、区)可按照当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中总支出的5%以内安排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要继续引导社会公益慈善资金支持“五社联动”社工项目实施,构建多元投入机制。
(四)加强创新实践。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大探索创新力度,积极开展试点,及时总结提炼实践经验。围绕“五社联动”,通过边实践、边研究、边完善的方式,不断健全“五社联动”机制,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发展模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五社联动”的意义和作用,开展优秀社工、优秀社会组织、优秀公益项目等评选推介活动,进一步优化“五社联动”发展环境。
(五)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并完善领导和工作机制,明确重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每年最后一个月将本地区推动“五社联动”工作的相关措施、经验做法、案例等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民政局“五社联动”和慈善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