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规定和《bt365彩票官方app_365bet官网欧洲_365bet娱乐场手机版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2022〕—23)的要求,现公开陆良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陆良县政府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陆良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确保了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营造了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陆良县人民政府网站、陆良电视台、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各主流媒体的作用,开设专栏,刊登、播放有关政府信息。在县档案馆、图书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各部门都设立信息公告栏公开本部门的有关信息。2021年1月~12月,全县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456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9起,在线解答网民提问34条,回复网民来信51封。“陆良M”、“云南通•陆良”、“曲靖M•陆良”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0000余条。县档案馆档案查阅室共接待查档人次1872余人次,查阅档案972件(卷),出具证明材料407份,复印档案1200余页。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明确的主动公开内容,在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开设了政策文件、政府领导、政府文件、政府会议、人事任免、政府工作报告、政策解读、发展计划报告、组织机构、规划信息、统计公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重大建设项目、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稳岗就业、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公务员招录、重大决策预公开、财政基金直达基层等36个二级栏目,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2、围绕“六稳”“六保”,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开设了“六稳”“六保”专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聚焦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发布工作信息、政府文件、政策解读、优化政务服务等信息52条。
3、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开设了“行政执法”栏目,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信息62条;针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开设了重大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乡村振兴、就业创业、环境保护、义务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26个子栏目,2021年公开有关信息256条。
4、围绕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在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中设置“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和“救灾”三个二级栏目,对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检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进行了公开。
5、在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设置“组织机构”二级栏目,公开了各县政府组成部门“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并于2021年11月对发生变更的信息进行了更新;在政府网站首页显着位置设置“权责清单”栏目,跳转链接到陆良县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显示页面。
6、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有关要求,认真查缺补漏,深入推进基层政府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规范栏目设置,及时完整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所明确的主动公开事项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领域栏目上都有对应子栏目来承载。
(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集中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一是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公开。所有的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均能在“云南政务服务网”上查询。公众通过互联网,可查看各部门行政职权、内部审批及服务事项的流程图及办理指南。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平台陆良县接件受理办结161017件,办结率100%,接办件情况通过每月一期的简报向各窗口单位及社会公开。二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每天通过室外电子显示屏和政府门户网站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和产权交易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2021年共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中标公示共490条,其中:建设工程类公告166条,公示172条;政府采购类公告48条,公示46条;产权交易类公告7条,公示7条;土地交易类公告10条,公示8条;矿业权类公告14条,公示12条。三是县政务服务中心制作了《办事指南》,从项目概述、法定依据、办理程序、申请材料、前置条件、收费依据及标准等方面予以公开。四是陆良县中介超市于2016年8月1日建成运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需要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2021年,发布公告63个,选取结束53个,签约55个,履约结束27个。五是从2020年4月21日开始每周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许可决定,2021年共公开了行政许可决定4966项。六是通过陆良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了22个行政审批类公告,其中社会组织注销公告19个,社会组织设立公示2个,医疗机构组织注销1个。
(三)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情况
1、健全政策解读工作,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采取多种措施,落实解读责任主体,规范解读程序,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积极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开设“政策解读”栏目,公开“本级政府政策文件配套政策解读材料”,并与政策文件进行关联,多样化的解读方式开展重大决策解读。2021年,县人民政府网站通过“政策解读”栏目发布本级政策解读材料12条,严格落实政策文件发布后在3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解读材料,且政策解读材料中包含被解读文件原文链接,所提供的政策解读材料内容完整。围绕“六稳”“六保”工作,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陆良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方案》,并对该方案使用了文字、图文等方式进行全面解读,在解读内容形式、解读材料关联性等方面易用实用。
2、陆良县紧紧围绕本地中心工作和上级交办任务,积极认真抓好舆论引导工作。主动对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省市主流媒体,积极策划推荐陆良工作亮点和成效,主动对接媒体做好突发事件和舆情引导工作,在处置舆情方面做到主动发声,借主流媒体发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利用新华社舆情监测平台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严格执行“一报告两抄送”制度,及时研判、应对、处置,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正常运转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平台建设与组织保障工作情况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陆良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设,不断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立了县人民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机制,严格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程序,认真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通报。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网站抽查情况和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对陆良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全面规划升级改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计参考方案》的要求,统一名称、统一格式,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文件”、“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7个一级栏目和65个二级栏目,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新版网站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同时完成了IPv6改造,最大限度提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的运行效率。
2、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抓好贯彻落实,印发《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文件的通知》(〔2021〕—79),组织县内单位对已停止维护但尚未注销的账号,以及“僵尸”、“空壳”的发布类账号坚决予以关停注销。每季度对县内17家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3、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热线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不断加强指导管理,完善工作机制,理顺办理程序,规范服务流程,进一步提高“12345”热线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水平。2021我陆良县共受理“12345”热线承办量2284件,办结率96.98%,受理中69件,已归档2183件,答复率96.94%。
4、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县档案局档案查阅室、县图书馆定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积极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档案查阅。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陆良县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见》要求,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中公开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申请渠道、投诉渠道等内容,并在“依申请公开”栏内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格。2021年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28件,没有发生“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监督保障情况
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工作的良性作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分值40分,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有关结果向社会发布,持续实施和健全“日监测、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常态化、工作提升常态化。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升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1 |
2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4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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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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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4439 |
||
行政强制 |
21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57.5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填报单位:陆良县政府办 |
填报时间:2022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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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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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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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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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2 |
0 |
0 |
2 |
18 |
28 |
||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2 |
0 |
0 |
1 |
18 |
2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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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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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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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1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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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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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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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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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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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6 |
2 |
0 |
0 |
2 |
18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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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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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统计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收到申请未办结的申请件列入第四项统计。年报格式详见: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9/29/content_5639620.htm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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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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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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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政务公开意识和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公开保障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平台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工作;继续开展好政务公开队伍培训工作,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开展部门交流、加强业务指导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环节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并健全完善考核制度,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保障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运行。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量。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栏目和页面设置,优化公开效果。优化完善线上公开渠道,确保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渠道畅通。建立健全线下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