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形成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
2020年,师宗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平台建设管理、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五公开”。
一是认真执行《师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均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有效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二是加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年度办理结果公开力度,积极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年度办理总体情况,除公开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外,凡无保密要求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也均向社会公开。
三是进一步深化财政、食药、环保、扶贫、社会救助、教育、医疗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加大。
四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聚焦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群众关切的领域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政策文件发布后,同步发布政策解读材料。积极采用图片图示等展现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并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公文时同步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时间和方式,随公文一并报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下发《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作出明确规定,凡是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清理的主体、标准、程序提出明确要求。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升级改版,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和页面设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政府网站公开功能、服务功能、互动功能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进一步理顺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机构设置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
二是围绕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实施,组织对乡镇、县直单位业务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培训。
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研究制发2020年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35 |
10 |
1463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55 |
-356 |
406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004 |
11 |
1695 |
行政强制 |
298 |
6 |
3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2 |
-8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53903 |
8852.8万元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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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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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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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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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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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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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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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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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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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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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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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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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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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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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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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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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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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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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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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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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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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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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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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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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一)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师宗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基本落实,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与上级要求、公众期盼、发展形势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公开工作的功能定位认识不到位,对公开业务规定和政策理解不深、法治公开化意识欠缺。
二是公开的深度广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现有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的期望仍有差距。
三是政策解读针对性不强,政策解读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工作能力需要加强。
1.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内容建设,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在确保内容及时更新的同时,更加注重信息质量,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努力实现群众需要的信息触手可得。
2.加强对重要决策部署的发布和解读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落实政府重要文件、重大政策出台同步起草、同步标注公开属性、同步制定解读方案机制,对焦政策文件施行日期,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开展解读回应,让政策与公众同行。
3.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为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来建设,不断完善平台功能,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体服务水平提升。
4.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继续将学习培训贯穿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高乡(镇、街道)、县直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化公开意识。加大对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督查考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解读、回应、互动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填报人:栾超 联系方式:5752249)